论语今读

Saturday, April 23, 2005

论语1.12 礼之用

有子曰:“礼之用,和为贵。先王之道,斯为美;小大由之。有所不行,知和而和,不以礼节之,亦不可行也。

译:
有子说:“礼的用处,以恰到好处为珍贵。前代先王的规矩,这样算美;不管大小事情都如此。也有行不通的时候,即如果为恰当而恰当,不用礼来规范衡量,那也是行不通的。”

记:
这篇是讲礼的,讲究以礼治国。它不同于“刑政”,“人治”不同于“法治”。它不是仅强调外在法律条文规范的客观性,而重视在血缘氏族基础上人际关系的情感认同与和谐一致。
现代社会强调法治,如何与“礼治”结合起来,公正与效率并行,是值得研究的。
但当前社会的问题更多的在于前者,而非后者。
更多的是挟党派的力量为个人、小集团利益谋利,凌驾于大多数人之上,这个中心,那个核心,归根结底就是某些集团的独裁统治。

0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

<< Home